上海普陀区刑事案件涉嫌诈骗罪判三缓四案件
上海普陀区刑事案件涉嫌诈骗罪判三缓四案件
辩护律师:孙苏炎;
案由:
被告人从某通过手机软件修改手机设备号,使用从接码平台购得的手机号码在其他平台注册虚假新用户,骗取新用户的补贴款14万余元。
被告人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刑结果:
被告人家属全部退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被告人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