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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润(600070)索赔条件,谢律师团队:收正式处罚,股民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谢保平律师

浙*富*诉讼最新消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富*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70.SH)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详细信息:
公司处罚:浙江富*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个人处罚:赵*中、江*归、付*鹏等个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在2024年4月25日,浙*富*曾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而在5月17日晚间,公司进一步披露了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该决定书显示,浙江富*全资子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存在违规行为。
*律师事务所谢律师表示,浙江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浙*富*索赔登记条件,浙*富*索赔区间
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0070浙江富*,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富*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富*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2024年4月24日,浙*富*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2024年5月17日,浙*富*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浙*富*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浙*富*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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