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信息诉讼最新消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特*信息(000070)因涉嫌虚假记载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时间: 2024年5月13日,特*信息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事先告知书。
背景: 2015年4月8日,特*信息与陈传荣等股东签订购买资产协议,收购特发东智100%股权,并有利润补偿协议涉及业绩承诺。
问题: 特发东智通过不当手段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发信息在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度虚增利润1,039.33万元;2016年度虚增利润9,173.46万元;2017年度虚增利润5,624.61万元;2018年度虚增利润1,162.92万元;2019年度虚减利润2,108.06万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警告并处罚款800万元;对蒋勤俭: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以及10年市场禁入;对陈传荣:警告并处罚款350万元,以及8年市场禁入;对易宗湘: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以及6年市场禁入;对杨洪宇、李增民: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50万元;对张大军、王凌、刘颖: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00万元。
谢律师团队表示:对于因特发信息公司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他们有权依法进行索赔。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特发信息公司赔偿因违规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在索赔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损失与特发信息公司的违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特*信息索赔登记条件
2016年4月26日至2022年7月19日之间买入000070特*信息,且在2022年7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特*信息违规依据
2023年5月8日,特*信息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9号)。
2024年5月10日,特*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