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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罪之问答
发布日期:2024-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

有限公司的老板,把大部分营业收入放到公司以外的账户里存放,未经股东会决议用该款给自己买了50万元的汽车登记到自己名下(可能跟部分股东口头打 了招呼)。并且在公司财务报表上看不出相关内容。请问这属于股东经济纠纷还是触犯刑法哪几条?

答:

第一,该行为违反财务制度,是违法行为。公司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二,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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