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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3-09-16    作者:吴远国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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