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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宅基地案件 加建房屋涉嫌违建咨询
发布日期:2023-08-16    作者:张静律师

广州加建过的宅基地房还能打官司拿回来吗?
律师解答:比较难,法院可能以涉嫌违建不处理,只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不支持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但也有法官判决返还房屋的,本律师就成功办理了一起加建过的宅基地房仍收回了房屋的,具体请电话咨询。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是只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不支持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中,谢卖家与陆买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及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陆买家,双方所签《赠与合同》实质是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该约定是对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的转让,由于陆买家非涉案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双方所签合同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赠与合同》依法为无效合同。现谢卖家请求确认其与陆买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赠与合同》无效均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合同无效,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相互返还,陆买家应将上述宅基地使用证原件返还给谢卖家。

关于谢卖家要求返还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谢卖家出售给陆买家的原宅基地房屋为一栋一层半的房屋,后陆买家将原宅基地房屋拆除后重建为现状7层的房屋。经本院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函查询,涉案房屋并未取得合法的报建手续,陆买家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载明是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原状维修,故现无证据证实城市规划部门曾批准建设涉案房屋。故涉案房屋的合法性尚未确定,可能涉及非法建筑等问题,对于该房屋的认定和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调处范围。应待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后,谢卖家再就其诉请另案提起诉讼。故对于谢卖家要求返还涉案房屋的诉请,裁定驳回其起诉,本院已另行制作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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