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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3-06-25    作者:赵荣烈律师

工人与承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界定?出现纠纷应向哪个部门申请维权?问: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发包人、承包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答:建设单位(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承包人),施工单位违反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实际施工人的,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劳动者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用工关系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但是,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工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以及实际施工人欠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应由具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承担劳动者的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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