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长桥新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
估价机构投票确定办法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及《关于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如届时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估价机构不成的,将采取投票的方式按照简单多数原则确定估价机构,现将估价机构投票确定的相关操作细则明确如下:
1.领票时间: 2023年6月8日13时至2023年6月12日13时止。
2.领票办法:被征收人领取选票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选票的,代理人须出示委托书及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选票时应予签收,逾期未领取的,视作弃权。每户领取一-张选票。按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计户。
3.投票时间: 2023年6月8日13时至2023年6月12日14时。逾期未投票的,视作放弃投票权。
4.开箱时间: 2023年6月12日14时10分。
5.投票地点:长桥新村片区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办公现场。
6.投票原则:每张选票只能选一家估价机构,并在所选择的估价机构名称后的空格内打勾( V);多选、涂改均无效,不选的视作弃权。一证一票,以简单多数原则,得票最多的为本基地估价机构。若得票数最多的估价机构并列有2家或2家以上,则现场推选一名被征收人在上述估价机构中抽签确定。
7.由区房管局主持投票选举工作,其中计票人6人,计票人由长桥新二村居委干部及被征收人代表担任:监票人2人,监票人由被征收人代表担任。
8.在监票人监票下,计票人应将投票结果填写在《选票统计表》上,并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主持人按《选票统计表》宣布投票结果。
9.邀请徐汇区公证处对估价机构的确定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邀请区征收指挥部、区房管局、长桥街道等部门对估价机构的确定过程进行监督。
10.经投票产生的估价机构名单将在基地公示栏内公示。希望被征收人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选择好本基地的估价机构。
同时,欢迎广大居民群众对本基地估价机构产生的过程进行监督。
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