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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保证人
发布日期:2023-01-27    作者:陈亮律师
是否属于保证人
 
  实践中保证责任通常非常重,因此实践中当事人签字的性质是否属于保证人通常会成为大家争议的焦点,下面简单谈一下体会,交流一下。
一, 协议书有保证条款的优先考虑
如果协议书有保证条款,谁对谁什么责任为谁提供担保,这通常没有什么争议,至于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则再根据协议条款推测。
 
二, 协议书约定不明只有签字
通常如果要追究保证责任,法官会问你,根据哪个条款或者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协议条款,只有签字,写明了是保证人,问题也不大。
 
三, 签名没写明保证人
这是最尴尬的事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说签名的人是保证人?保证责任是从属性,第二位的责任,这点和诉讼时效性质截然不同,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法律通常保护保证人的利益。
 
四, 写见证人等
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当事人有时会写中间人,介绍人等,这些通常都不构成保证责任。
 
五, 只有签名不要掉以轻心
法官原则上还会从协议条款看有没有替义务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毕竟签字写清楚保证人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条款有没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这就要求签字时候保持必要的谨慎。
 
六, 注意保证期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都为六个月,无论保证合同是否有效,都要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即使属于保证人,保证责任也无法追究了。
 
   保证这个问题太博大精深了,权当抛砖引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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