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关于虚假陈述案进展公告
2022年 9月6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了此前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被诉事宜进展:“本次进展涉及 297 名投资者起诉案件,其中 119名投资者起诉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176 名投资者与公司签署了调解协议,2 名投资者撤诉。”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共 369 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 8,380 万元。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等文件,深圳中院对前述案件中 119 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前述投资者赔偿款合计约 1,207.12 万元;2、判令许晓文对其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公司赔偿义务的 80%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公司应负担案件受理费约 21.29 万元,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公司已与 176 名起诉的投资者签署了调解协议,公司根据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款合计约 1,190.63 万元,公司应负担案件受理费约 5.50 万元。此外,2 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申请撤诉。
长园集团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系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2020年6月12日,长园集团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1年12月10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公司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深圳中院对417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长园集团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5317.01万元,并且长园集团已与17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款等合计118.39万元。
索赔条件提示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自长园集团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很多投资者加入索赔登记。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深圳中院起诉长园集团索赔。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律师提示: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