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受处罚吗?
解答:并非如此。律师表示,近年来,因社会、家庭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以致未成年人犯罪层出不穷,且行为人大多年龄较小。为“教育、感化、挽救”让其步入正途,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人民法院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但宽严相济的政策,并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资本,对暴力残忍手段犯罪的,该处罚时绝不手软。
一、未成年人年龄的确定:“周岁”是以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以公安机关加盖公章、附有未成年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为准。
当户籍证明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以调取医院的分娩记录、出生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入境证明学籍卡、计生台帐、(家)族谱等证明文件,收集接生人员、邻居、同学等其他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综合审查判断,排除合理怀疑,采纳各证据共同证实的相对一致的年龄。
(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者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意见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参考。
二、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因行为人犯罪时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实施其他犯罪,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实施其他犯罪,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五、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不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特殊规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律师表示,近年来,由于未成年人性早熟等因素,未成年人早恋现象有所增多。本人在承办案件中,确有一小部分案件属于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出于恋爱或者好奇,与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情况,这类案件的情节和后果都比较轻微。将这一小部分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从绝大多数依法应当定罪处罚的强奸罪犯当中剥离出来,是正确执行刑法的要求,也符合审判实际。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或者/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四)已满十六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五)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