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了,最终通过仲裁或者是法院诉讼来主张权益了,无论是被迫离职还是被违法辞退,以下这几类赔偿都可以参考:
一、经济赔偿金
要跟据你离职的原因来决定,这个补偿金到底还是没有,要看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以外的其他的依据与你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单位以你有过错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的规定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第二个用能单位没有在一年以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一块额度还是挺大的,而且最近这些年,这方面引发了纠纷非常多。一般情况下,如果证据充分,这样的主张还是比较容易得到赔偿的。
二、未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加班费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