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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被公司无故辞退能否要求赔偿?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110网律师

自疫情以来,国内多家企业因经营困难,为了能达到开源节流的目的,纷纷选择裁员,并且要求HR尽可能呢减少裁员成本,致使各地劳动纠纷不断,今年被网友们咨询最多的法律问题就是公司辞退员工要支付多少补偿。这个问题还真不是一句话就能回答好的,因为不同情形下,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存在较大差别。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关于经济补偿,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法里的以下几个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特别注意:平均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等,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前的数额。如果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

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一个月的工资。
大家常常提到的“N”其实就是指经济补偿金,“2N”是指赔偿金,所谓的“+1”就是指代通知金。



综上所述,因疫情原因被公司无故辞退作为劳动者来说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条款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从而也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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