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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看律师如何协助维权
发布日期:2021-10-10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在山东省某村拥有一处房屋,且多年来一直在此地生活居住。2013年该地开始进行旧村改造工作,但委托人不是本村村民,因此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一直到2017年,随着拆迁进程不断加快,这时候就不断有人来骚扰委托人,并采取了停水停电等手段。也就是在这时,拆迁方直接对委托人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而评估的价格同样是低于正常补偿标准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希通过法律途径拿到合理的征收补偿,于是,律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刘春兴律师、孙清泉律师、邱萍萍律师、姜雪律师。京平律师分析了解了所有的事实之后,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得知没有征地批复文件,也没有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又有针对性的采取了其它措施,对其进行停水停电的行为,申请查处和起诉。

    也就在这个时候,征收方对涉案房屋实施了暴力强拆,好在委托人已经委托了京平律师,所以在房屋被拆除之前,律师已经协助委托人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了人身财产保护。而面对房屋被拆除的事实,京平律师又协助委托人以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履行保护职责为由,提起了履行查处职责之诉。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一直强调是村委会组织拆除的,因此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京平律师立即协助当事人提起了刑事复议和复核,最后一直到了最高检和公安部。与此同时律师也针对房屋被强制拆除的事实,指导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求通过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实际上在前期的诉讼程序中,京平律师通过搜集准备证据和查找相关材料,得知了当地是以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的拆迁,其实是政府进行指导和参与的。但维权的过程总是起起伏伏,一、二审法院驳回了委托人的起诉,最后该案到了最高院,同时律师也把材料寄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厅。

    通过京平律师协助委托人走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这给拆迁方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实际上在此过程中,征收方一直在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谈判。随着案件的进行,最后征收方迫于压力,同意了委托人的要求,案件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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