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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咨询公司诈骗怎么定?情感挽回服务费被骗了可以要回吗?
发布日期:2021-09-29    作者:110网律师

大部分的情感挽回机构都是通过所谓的成功案例,社交平台上的广告接触到受害者,让分手的人主动找上他们,让其交情感咨询费,变相的承诺其百分百挽回,可是交钱后服务远不如开始的承诺,而且最后也是落得一个挽回失败的下场。
很多所谓的挽回机构,不光是骗钱的问题,更严重的是,这些无良机构会给人无谓的希望,导致很多人尤其是女生(被骗的大部分都是女生)迟迟无法放下一段感情,导致本来只需几个月顶多半年就可以从失恋阴影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的人。
因为这些挽回的存在,使得失恋的状态往往要持续一年甚至两年之久才能摆脱,而很多人就是在一年甚至两年持续的煎熬和痛苦中,以及金钱的投入所产生的经济压力(很多经济拮据的挽回者不得不分期付款)中,导致自己长期的陷入情绪的低潮期,然后心理产生问题。


情感挽回纠纷案例解析:
(为保护隐私 文内均为化名发布)
于2021年5月,周某某花了5800元购买了青岛某某情感提供的“挽回男友”服务,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对方随即建立了一个名为“某某情感3779.A恋爱挽回蜕变自我”的7人微信群对周某某进行情感挽回辅导。
周女士回忆称“服务过程中导师一直让我冷处理,调整自我,本来互相有联系方式,结果拖着拖着对方把我微信删了。都这样了还让我冷处理、让我提升自我进行二次吸引?”
随后周女士感觉情感机构并不靠谱,选择了退款,但是情感机构却利用已签订合同中“30天内不满意服务即可退款”的合同陷阱拒绝退款。
但周女士说她“缴费前说不满意30天内可以退款,当我觉得不满意要求退款时,对方一定要我说出具体不满意的理由。我说了,对方又说我的理由不能合理表明我不满意,就是不给退。”
还提供了与情感工作人员交谈的微信聊天截图。聊天记录中,情感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她说,事实上不是他们让周女士不满意,而是因为客观出现的因素,误让周女士把责任推到他们身上;老师并不认为周女士的不满意是合理的。
在周女士提出“不满意就是很个人的看法”时,对方回复:“咱这是什么逻辑呢”,并表明周女士提出的不满意需要说出合理理由,并且该理由需要进行合理化判定,不是周女士单方面的。


如遇情感机构诈骗,收集下方相关证据,有希望追回你的损失:
1:签署的情感挽回服务合同或协议;
2:与分析师,情感导师的聊天记录;
3:向情感机构或老师的转账记录;
为挽回一段感情而大手笔支付几千甚至上万元购买“情感挽回”服务,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继而以未兑现承诺的服务为由要求退款,又反遭“霸王条款”要挟……不少人落入情感服务陷阱而不得已发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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