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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投资者索赔迎来一审胜诉判决
发布日期:2021-09-17    作者:柯正云律师

近日,金花股份(600080)投资者索赔迎来一审胜诉判决,32位投资者索赔,法院支持了34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一审法院判赔比例并不低,达到了八成。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充足,投资者仍可主张索赔。
2.77亿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 27,777 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金花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
30万罚款“不痛不痒”
由于金花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柯律师表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30万元罚款仅仅是皮毛,难以有威慑力。此外,由于公司违法事实在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前,适用了旧《证券法》,最高罚款仅60万。
投资者索赔仍在路上
由于该案诉讼时效尚充足,并且前批次投资者一审已经胜诉,后续尚未主张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且获赔希望较大。


【索赔条件】在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金花股份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实控人曾为陕西“首富”
公开资料显示,金花股份创始人吴一坚曾名列陕西“首富”,其“掌舵”的金花投资集团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除了金花股份外,还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世纪金花。如今金花股份违法违规被诉,作为实控人也难逃其咎。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金花股份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投资者可通过该博客参加。公司表示对一审不服,将会向高院上诉,柯律师表示,由于公司首先违法违规,而投资者由于信赖投资该股,并不存在什么过错,加上投资者一审已经获得法院大比例支持,对于二审我们持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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