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份,韩女士在网上看到某便利店的招商加盟广告,页面浏览完后觉得这个项目有可行性,就打算抽一个时间去这家公司考察一下。之后便先加了该公司业务人员的微信,对方声称如果对他们公司的设备货品不满意的话,可以自行购买选择。
到了6月中旬,韩女士前往四川省到达该公司总部进行考察,之后该公司的经理接到了他,并详细讲述了他们的便利店加盟政策,并向韩女士保证,他们的设备远远低于市场价。但韩女士要求他们提供报价单的时候,他们却说这些需要定制,现在无法给她看。当韩女士再次提到是否能自行购买的时候,他们说话就支支吾吾的,回答的问题也是模棱两可,这让韩女士以为确实是可以自己购买的,于是就通过POS机转账一万八并正式签订合作合同。
但到了第二天,韩女士在刷抖音的时候刚好就看到了和这家公司相关的视频,发现视频里加盟店所描述的事情和之前承诺的完全不一样,开店的实际成本得翻好几倍。之后韩女士就问公司的几个员工,结果三个员工同一个问题,回答的三个答案都是不一样的,一个说他们有六百多家店,一个说有一千多家,还有一个说有两千多家。韩女士只好去问之前的经理,经理说他们说的店的数量是一个区域内的,并不是所有的。
韩女士开始怀疑,就把合同拿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发现合同上说所有的设备和货物都是需要强制购买公司产品的。公司经理给的解释却说在考察的时候已经讲过了。但等到韩女士看到报价后发现设备的价格也是远远高于市场,于是决定不再合作,要求退还缴纳的全部加盟费。但遭到了拒绝,之后就不再回复韩女士的消息,也不接她电话。
在加盟纠纷中,只要在合同服务期内,未开店的基本都是能够要求退还加盟费的!遭遇加盟纠纷可寻求法律帮助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