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他人刷直播礼物是否犯罪?
实际上一般的诱导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因为营销的目的就是希望没有消费打算的人进行消费,或者使消费愿望不是很强的人进行消费,特殊情形下对于老年人或者小孩等弱势群体的诱导可能构成不道德的销售行为,对于小孩可能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来挽回损失。
但是成年人同样的,如果对方采取诱骗手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则可能会构成诈骗行为。
与“女友”相识于网络,看到真容放松警惕
被害人之一小王表示,自己和网络主播“青瓷”起初在游戏中相识,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当他提出要见面时,对方却说有些困难,但可以去她的直播间跟她聊天。而这正是这个团伙的诈骗套路。
由于直播中的“女友”十分俏皮可爱,小王之前所有的疑虑都打消了。
“女友”的每次直播,总能吸引很多人前来观看。小王看到总有人不断给“女友”刷礼物并留言示爱,心里很不是滋味。
被害人小王坦言道:“我看别人刷礼物,我也不能被别人比下去,也刷了。我一定要比别人刷得多,来证明我对她的这种感情。”
就这样,两个月内,小王陆陆续续充了两万多元给“女友”刷礼物。因为刷礼物,小王不仅花光了三个月的工资,还欠了几千元钱,甚至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随着在主播间里送的礼物越来越多,“女友”对自己的态度也越来越亲密,本以为两人很快就能见面。然而到了4月份,小王却突然发现,自己发给“女友”的信息都如同石沉大海,得不到任何回复。
一般来说主播构成诈骗的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有些主播以谈恋爱的方式,或者非法色情引流诱骗当事人刷巨额虚拟礼物,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在直播中被主播以感情或色诱的形式诱骗充值了怎么办,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和主播的聊天记录;(涉及诱导刷礼物、打赏等)
2、充值到直播平台的转账记录;
3、直播平台尚在运行,主播也能正常联系;
网络陷阱多,尤其是社交一定要防范,切勿轻信陌生人,不要轻易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