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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603259)股东违规减持被调查 受损投资者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1-07-04    作者:宋联民律师

2021年6月16日,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简称“上海瀛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101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6月11日晚间,药明康德披露《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公告称,2021年6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瀛翊”)《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2021 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16,107,986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前)A 股股份,2021年6月8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1,141,700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A股股份,该等股份合计17,249,6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2%。 
    对此,上海瀛翊解释为,其减持前持股比0.8381%未达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上海瀛翊自查确认上述违规减持后已立即停止减持行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该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6月15日,药明康德收到来自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上海瀛翊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同时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以及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知情人名单。 
    6月16日晚,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上海瀛翊立案调查。 
    律师看法: 
    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虽然是市场化行为,但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股东减持股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承诺。一般来说,股东作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但是偷偷摸摸减持会影响小股东的利益,可能会引起其他股东跟风减持或将导致不良的结果。上海瀛翊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没有提前通知药明康德,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等相关程序。6月17日,药明康德净卖出额居首,金额为5.01亿元。 
    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之所以频频发生,主要由于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成本收益倒挂。以药明康德为例,该股发行价格21.6元,按照上述减持发生时股价复权超过350元/股,累计上涨超过16倍。上海瀛翊是药明康德首发股东,本次减持的盈利无论是幅度还是绝对金额,都是非常巨大的。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瀛翊是一家以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券商等持牌机构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的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瀛翊在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仍发生违规减持的情况,其不专业的“马虎”操作,是否还有深层次原因,仍有待监管机构的调查,方能水落石出。 
    律师认为,后续上海瀛翊的信披违规一旦被查实,在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买入药明康德并在6月11日收盘时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或能向上海瀛翊索赔,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一旦正式处罚公布,因上海瀛翊违规减持和信披违规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上海瀛翊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药明康德股东人数为14.61万户,具有索赔资格的投资者为数不少。 
    索赔条件 
    在2021.5.14至2021.6.11(含当日)之间买入药明康德(603259)股票,且在2021.6.12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律师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投资者应当注意,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目前全国各地已有投资者在陆续联系我们进行咨询索赔事宜,参与索赔预登记,待正式罚单落地,我们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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