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张某半年前进入一家轴承公司打工,签了2年劳动合同,由于经常被安排加班,而且也没能享受社保,所以只上了6个月班就辞职了。因辞职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张某就向轴承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递交仲裁申请都过半个月了,还一直没有回音。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
如果你所述情况属实,该仲裁委肯定违法,在这种情况下,你可去问明原因,并索要相关证明如《不予受理通知书》等,然后持该通知书及收件回执等材料到法院起诉,请求裁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但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一)移送管辖的;(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因此,如果本案存在上述条例情形之一的,那么你就无权到法院起诉,只有等待仲裁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