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影视圈或影视项目投资的朋友在签订影视项目《联合投资拍摄协议》时,可能会遇到“联合出品方”、“联合投资方”、“参与投资方”等行业术语,有时会傻傻分不清,乱用一气。这个其实是很危险的,影视项目《联合投资拍摄协议》基本是一个影视项目最重要、最基础的合同了。
除了剧本版权合同,作为影视剧的投资方,你的所有权利基本都是构架在这个《联合投资拍摄协议》基础上的。如果地基打不牢固,后面就难免发生问题了。
那么,应该如何区分影视项目的“联合出品方”、“联合投资方”、“参与投资方”呢?
1、什么是影视项目的联合出品方、联合投资方?
联合出品方,即参与出品的一方,一般是公司,个人的话会署名“出品人、制片人、联合出品人、联合制片人”等。既然是联合出品方,就不是项目的主控方,不是第一出品方或者说不是项目重要的出品方。
联合投资方,或者是参与投资方,指的的参与影视剧投资的主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2、联合出品方是联合投资方吗?
一般情况下,联合出品方也会出资的,但这个也是不一定的,有的出品方未必会直接进行出资的。比如有的是出资源的,就未必会出资;或者是出品方向某些合作方、赞助方致谢而为其署名联合出品方的。
3、联合投资方是联合出品方吗?
这个也是不一定的,有的小投资方或者参加影视投资众筹的投资方,一般在影片中没有署名,或署名为“鸣谢”等,未必能取得联合出品方的署名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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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此类骗局保存以下证据:
1:投资打款的转账记录;
2:与电影公司客服或经理的聊天记录;
3:相关的认购合同。投资电影一般还有相应的合同,这时候合同就是维权中很重要的一个证据!
4:保存好以上证据点击标题下方笔者的名字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追回损失。
文末寄语:
警惕大家对于不熟悉的投资项目不要盲目参与,一旦公司承诺给你高收益,低风险就要高度警惕了!影视投资也要认准出品方的公司营业资质,打款的账户以及所签署的合同,如果已经被骗了也不要慌张,冷静下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寻求法律帮助,早日做出正确选择,早日追回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