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安破获首起影视投资诈骗案!遭遇影视投资骗局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1-05-25    作者:110网律师

“联合出品”,骗取投资,让投资者成为“联合出品人”。
“美人计”,网络上的“帅哥”、“美女”误加微信,情感引导电影投资。股票风水群营销,让你信任群里的老师及大佬,为人真实可靠值得信赖。
近日,上海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本市首起通过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包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大量现金、宣传话术本,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60余名。
2019年初,沪上一家影视投资中介公司员工通过社交软件与何先生结识,并向他推销称年内将有一部2.6亿元高成本大制作,当红明星主演、知名影视公司出品的电影上映。电影票房保守估计可达20亿元,以投资100万元为例,可获360万元收益。
何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与该影视公司签订《电影合作投资协议》,约定投资50万元,可获取该部电影0.25%的版权收益。不曾想,这部电影上映后票房却仅有6300万元,与中介公司宣称的20亿元预期票房相去甚远。最终,该影视公司以票房不及预期为由,仅兑付给何先生1.3万元。事后,何先生在某网站论坛发现,与其有相同经历的投资人不少,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这背后隐藏着一个恶意骗取影视投资人投资款的诈骗团伙。据介绍,涉案影视公司由包某等人2018年在尚无能力支付投资款的情况下,先行与某电影出品方签订协议,约定包某公司出资购得某电影18%份额的票房收益权和署名权,包某公司不得擅自转让所持份额或用于融资。
然而,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间,包某等人违反约定,精心设计编排话术,通过高额返佣的方式勾结全国多家中介公司,大肆招募投资人。在骗取260余名投资人共计4500余万元投资款后,包某等人才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支付给电影出品方,剩余款项用于佣金提成和个人挥霍。
在得知包某公司擅自转让投资份额后,电影出品方按照协议约定未予兑付票房收益。而包某等人为掩饰其非法占有投资人投资款的真实目的并逃避打击,使用之前所骗款项,以实际票房6300万元按比例兑付投资人投资收益共计1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巨额亏损。
包某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结了7条常见的诈骗手段,涉及以下几条的,投资者都需要警惕:】
1、虚挂明星,伪造合同,利用虚假项目行骗
2、利用虚假“联合出品”进行行骗
3、以《普法栏目剧》名义诈骗或售卖各种热门影视项目版权份额
4、设立“影视投资平台”,作为理财产品进行诈骗
5、传销式卖电影票,享受票房分红
6、以卖衍生品的名义卖票房份额
7、溢价出售份额,寻找“接盘侠”
电影投资实在太常见,投资者都是因为对电影行业不了解,所以才会轻信陌生好友,最后导致电影投资失败,但是这个失败是从一开始就套路好的,一旦你投资了,最后无论如何都是亏损的,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盈利。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