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晚,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19日,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公告,于2019年11月18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深交所查明, 赫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二)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四)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被冻结未及时披露;(五)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六)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深交所决定,一、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董事兼总经理于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本案股票尚未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需待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才可正式启动维权诉讼。
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投资者索赔条件:
律师初步认为,在2017年7月21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初步准备提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股票索赔流程:加入索赔提交材料 →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签订委托 →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判决调解索赔成功 →获取赔偿款。
律师团队目前正在征集赫美集团(* ST赫美,002356)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登记委托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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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备注: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股票索赔问题问答
般是半年至两年左右,案件基本都会有二审,除非调解结案。
2:股民维权是否要亲自出庭?
不需要,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即可。
3、股民最迟什么时间提起索赔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目前股民维权诉讼的时效三年,从上市公司受到证监会处罚之日起算,如超过诉讼时效,则丧失胜诉权。故投资者应尽早起诉维权。
4、上市公司已退市,上市公司高管也被处罚,是否可以一同起诉?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股票可以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负有法律责任的高管一并起诉,要求连带赔偿投资者损失。司法实践中,已有大量相关案例。
5、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只能由被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为什么向律师提交了材料,却一直没有立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是投资者启动股票索赔诉讼的前置条件。从证监会立案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是没法立案的,所以立案的等待时间较为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