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共同犯罪真题考点解析:共犯
发布日期:2021-04-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共犯的责任范围: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1、A、B 共谋共同举枪杀C,C 中一弹死亡,是A 打的。A、B 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2、A、B 都有伤害C 的意思,但不知是谁扔的石头打伤的C:因为A、B 有共谋,两人都定故意伤害罪。
3、A、B 不认识,但同时举枪杀C,C 中一弹死亡,不知是谁打的:AB 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犯。
(二)共犯的中止
1、所有人都停止犯罪,成立中止;共犯之一停止犯罪同时有效防止其他人继续实施犯罪的:停止人成立中止,其他人成立未遂。
2、共犯之一放弃犯罪,但未采取措施制止其他人犯罪或措施不利的,不成立中止:
①A、B 共谋盗窃,A 望风,B 入室两小时未出来,A 后悔,带警察来抓B,B 盗窃2 万元,已离开。A 成立盗窃罪既遂。
②A 教唆B 杀C。先付5 万元,事成后见C 的耳朵再付5 万元。A 后悔,告诉B 不要杀C,B 不听仍然杀了C。A 不成立中止,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三)其他
1、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是教唆犯。这种说法不正确,如103 条,煽动类犯罪。
2、帮助他人犯罪的都是帮助犯,这种说法不正确,如358 条规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