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件:吴女士是一位家庭主妇,在某音看到关注“xx鸡排”的广告,心想着现在在家照顾孩子,也没工作,不如填个信息了解一下,如果加盟费不贵就试试加盟开个店,也能为孩子挣个奶粉钱。去年11月25号:吴女士收到了来自安徽合肥的电话,对方称是在某音上看到她的电话,想跟他讲一讲加盟“xx鸡排”的事情。一通沟通后,对方的意思是加盟“某新鸡排”加盟费高了,不适合吴女士,不如加入“小新鸡排”,也是餐饮品牌,加盟费不贵,和“xx鸡排”的材料和做法都样,味道差不多了多少,以吴女士加盟的标准店,每月收益在两万元左右。“并且现在有活动,加盟就送价值两万元的材料,帮忙选址,签合同包车旅费仅限于一周时间。吴女士听到这里,顿时有点心动,加盟费不贵还送东西,不如就和家里商量一下,在县城家里附近开一个店得了。27日,吴女士从湖北乘车前往合肥,在对方公司总部签订了加盟合同,当场缴了费用53000元,接着返回到老家打算筹划开店,可说好了对方会签订次日派专人过来没有来,吴女土只好联系对方经理,对方经理表示现在人手不够,建议吴女士选个广场就可以了。这让吴女士颇有生气,之前说的派人来选址的,不守承诺,并且也没有看到对方有要送材料的样子。吴女士在网上在查了这家品牌的资质,发现这是一个新兴的品牌,连总部所在合肥的市场都没有打通,这让吴女士下决心放弃加盟,可当她联系对方招商经理后,招商经理一顿搪塞,让她再找售后经理,吴女士及时联系售后,发现对方态度强硬,丝毫没有要退费的样子这可让吴女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感觉上当受骗了是自己没有查清楚,一时冲动签了合同,这还没开始开店就损失53000加盟费,对方这个态度,什么服务也不提供,肯定把店子开起来也是亏本。12.13日,吴女士在网上咨询,找到了我们,通过一天的了解后,我们与吴女士签订了委托合同,在16日正式开始处理他的合同。经过10个工作日的正规法律途径处理,对方答应赔偿加盟费52000元,但是扣除1000元作为吴女士去合肥的车旅,吴女士在次日就收到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