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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加盟费发现货品不好怎么办,你知道怎么维权吗?
发布日期:2021-04-14    作者:110网律师
现在加盟行业屡屡出现陷阱,但是也有人一直中招,下面的李先生便是如此李先生是一名工作6年有余的90后,2020年新冠疫情后考虑自己创业。由于之前对便利店行业较为关注,便在4月份通过网络了解到xx便利店,并在该公司官网留了联系方式。随后,成都分公司业务经理刘某联系李先生,详细说明了xx便利店开展情况。经过几天的交流,李先生于4月27日坐动车从西宁来到成都。考察第一天与成都分公司领导姜总进行了沟通,对xx便利店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姜总说公司在甘肃省有仓储,可以搭配清真食品统一配送,所有费用合计150000元左右。当天下午,李先生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成都当地的xx便利店。第二天上午9:00到下午13:00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招商会议,结束后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4月28日和公司正式签订xx便利店合作协议。回来后李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8800元,合计加盟费用48800元整。当时正是五一假期,由于资金暂未到位,遂与其工作人员商议整体选址和项目启动时间定于5月10左右,在这期间运营经理高某和李先生建立了微信群。5月9日,李先生通过中通快递收到业务经理刘经理寄来的加盟协议。5月7日由于李先生家中父母买房资金短缺,导致没有足够资金支持开店,同时家人对加盟xx便利店提岀反对意见。鉴于这样的情况,李先生当天与刘经理联系,第二天又联系姜总沟通退还加盟费事宜。姜总介绍上海总公司运营经理万某与李先生对接,沟通中被告知加盟费用不能返还。同时高经理告知已经与公司高层联络,得到的结果也是不能退还,并且没有理由。之后其工作人员对李先生不理不睬拒绝协商。李先生发现协议中有关于协议撤销等内容,但公司人员均告知不能撤销协议。任何协议签订后均有撤销解除可能,但对于他们公司来说就没有,而且协议中说明违约金为加盟费的120%,这超出违约金的要求及限定。自此以后,刘经理对李先生的留言不再回。案件处理结果:李先生通过网络文章联系到我司,并向我司提供相关证据申请维权处理,经我司十多天的努力最终帮助李先生挽回大部分损失投资需谨慎,如果遭遇以上陷阱,要保留一切证据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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