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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防止女员工被职场性骚扰
发布日期:2021-03-15    作者:陈娟律师

据某职场调研显示,大约三分之二的女性有受到职场性骚扰,今天我们专门说说职场的性骚扰。
   有的女同胞在工作中被男同事骚扰,不仅会影响女同胞的心情,严重者,有的女同胞会因此而离职,导致公司人才的流失。 
   为了预防和制止此类事情发生,用人单位可以把对女同事进行性骚扰,列为严重违纪行为,违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就有相关典型的案例:
(2020)沪0115民初4824号 
   本院认为,国务院于2012年4月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由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可知,原告在女同事XX未同意与其交往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偷拍其照片并发送于微信朋友圈,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公开宣称该女同事为“老婆”、“我的女人”,该行为显然超出了未婚男女正常追求异性的行为界限,其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被告执行的《员工手册》(中文版,文号:SCM-MP-HRA-01,版本号:A/1)中关于“禁止性骚扰”的规定,被告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亦与被告执行的《员工手册》不悖,也是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履行预防和制止女职工遭遇性骚扰的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被告以原告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合法,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同时,《民法典》和《劳动法》均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将性骚扰列为严重违纪情形,可和性骚扰者解除劳动合同,为女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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