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设置路障拦车,被刑事拘留,起诉到法院......
发布日期:2021-02-27    作者:黄家培律师

案情介绍
陆先生因为对新签订的合同存有疑虑,认为合同无效,所以在路口设置障碍,阻挠货车出入以达目的。经当地民警以及村干部劝说,仍不拆除。最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查查明,陆先生没有前科,归案后认罪、悔罪,与对方达成和解且对方出具了谅解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陆先生不起诉。

律师分析
我所律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帮陆先生解除了疑虑。陆先生虽然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