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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诱导我刷礼物充钱,被女主播骗钱骗感情怎么追回损失?
发布日期:2021-02-23    作者:110网律师

诈骗团伙伪装成传媒公司
   5月中旬,警方发现,该公司由老板、推广员和女主播组成,以恋爱交友为名,利用各类软件添加陌生男性网友,诱骗网友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礼物”。 
   5月13日22时许,黄埔警方采取抓捕行动,在辖内某写字楼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巫某等6人,现场查获涉案电脑7台、手机12台。 
   经审查,6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骗子对照“话术本”发起网恋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他于2月底出资50万元,用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6岁)的身份注册成立广州某传媒公司,并聘用巫某作为公司主播,负责网络平台直播,同时组织沈某(男,20岁)等多名人员充当“推广员”,假扮女性在平台上吸引“客户”。 
   王某还自制了“话术本”提供给公司相关人员学习和使用。该“话术本”详细规定了“包装定位”“聊天技巧”“行为忌讳”和“直播间互动”等内容,甚至对女主播的“血型”“独特喜好”“父母职业”等情况都作了明确说明。 
   每名“推广员”(均为男性)均使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手机,按照“话术本”规定各自“运营”全新微信号。他们通过女性照片、动漫头像和朋友圈配图,将自己“包装”成优质单身女性,在网络直播平台挑选单身男性,以恋爱交友为名不断“吸粉”。随后,他们利用“话术本”中的各种聊天套路,搜集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客户优劣程度以“A-D”进行编号,精准筛选出“优质客户”。
编19种理由骗网友“刷礼物” 
   该诈骗团伙在筛选出“优质客户”后,“推广员”便会在聊天中以“母亲有重病、弟弟还在念书急需钱”等理由,传递白天上班、晚上在某直播平台兼职当主播的信息,待时机成熟便诱骗对方进入该直播平台“提人气”“刷礼物”。 
   犯罪嫌疑人巫某一般于每日20时至22时在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表演,直播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会安排“推广员”扮演“水军”进行配合,通过“怼”“杠”“骂”“刷小礼物”等形式,刺激目标客户,激活直播间氛围。 
   据犯罪嫌疑人巫某供述,其在直播间中会以“生日”“节日”“平台活动”“冲击平台周星”“业绩任务不够”“主播PK”等共计19种理由,诱导事主不断在平台充值“刷礼物”,以此骗取事主钱财。 
   目前市面上许多小的直播平台存在违法诈骗行为,通过女主播与业务员分工合作,以恋爱名义诱导受害者在直播平台对主播刷礼物。遭遇此类骗局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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