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打架对方轻伤怎么办
酒足饭饱之际一言不合就动手的事情很常见,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近日笔者参与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甲方酒后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饭店中,因琐事与乙方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互殴中,致乙方双侧鼻骨骨折、骨性鼻中隔骨折,致甲方多发皮肤软组织挫擦伤。经鉴定,乙方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甲方损伤程度属轻微伤。2020年6月,甲方被某分局刑事拘留,13日后甲方被逮捕。
二、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甲方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主观上需是故意,如果是过失,可能不构成该罪;客观上,对方出现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如果造成轻微伤的话,不构成本罪,但往往会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本案中,根据鉴定报告可知,乙方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甲方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故甲方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方不构成本罪,乙方是受害人。关于伤情等级,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是否要跟对方达成刑事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本案中,甲方犯罪行为轻微,笔者建议甲方家属与乙方和解,后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赔偿协议书,并向检察院出具了谅解书,而鉴于甲方犯罪情节轻微且已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从宽处理。
(三)伤残赔偿金能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或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笔者通过查询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得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但有的法院会酌情支持),但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赔付。
三、案件结果
甲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综合以上因素可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综上,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甲方不起诉。
四、打架斗殴的成本
1、轻微伤:会受到5日至15日拘留;2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赔偿金;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特别提醒(其他地区可参考该标准):在量刑期限内(前提是已构成刑事犯罪)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适用情形:群殴,已构成刑事犯罪,如将其中一人打成轻伤及以上的,将另一人打成轻微伤);
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