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重点知识的记忆方法(二)
发布日期:2021-0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仲裁法重点知识的记忆方法
由于仲裁法所涉及的内容较民事诉讼法而言简单得多,因此,从以往资格考试来看,仲裁法一般有以下重点知识,各部分重点知识的记忆方法从实质上来看是一致的,即应采取理解记忆的方法,但针对不同部分,其具体记忆方法又存在一定区别。
1.仲裁协议。该部分是仲裁法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以往历年资格考试都要考查的内容。该部分知识可分为两种情况:(1)直接记忆法律条文的内容即可。如仲裁协议的内容、形式、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以及无效问题。(2)需理解记忆的知识。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不仅需要考生理解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而且理解时还需结合《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
2.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该部分也是仲裁法中经常考查的知识点。也有两种情况:(1)直接通过单一法律条文记忆即可掌握的知识点,如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管辖、法定期限、人民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以及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的权利问题。(2)需要综合分析比较方能较好掌握的问题,如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比较、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比较、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法定情形的比较。
3.仲裁程序。该部分内容有两种情况:(1)仲裁程序中独特的制度,直接借助相关法律条文的记忆即可掌握。如仲裁程序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特殊文件、仲裁庭的组成。(2)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相区别的知识点。这一问题已在前文关于教材的学习方法中分析过,在此不再赘述。
4.其他内容。从以往情况来看,仲裁法中的其他内容一般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如独立仲裁制度、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与条件、仲裁员的任职资格、中国仲裁协会的性质等。
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从以往司法考试来看,该种仲裁一般主要考查以下相关问题,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机构,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及审理方式的特殊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