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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柯正云律师
根据澄星股份(600078)近期最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被多地法院轮候冻结。截止该公告日,已相继被宁波中院等十家法院先后冻结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也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陈年旧账未了,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根据此前证监会调查发现,公司从2011年到2014年期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分别是8.98亿元、18.67亿元、4.7亿元、3.5亿元。
除了关联方资金占用外,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780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8亿元。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9513.8万元,应付票据虚减2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亿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万元。
最后公司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给予时任公司董事长李兴、时任财务总监周忠明等20名高管30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处罚。然而上述事情并未因处罚而了结,随后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条件
根据司法实践及法律规定,在2012329日到20151222日期间购买澄星股份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购买时间较久远,但并不影响索赔。
【索赔条件】在2012329日到20151222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澄星股份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根据公开资料,澄星股份前身为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6月经证监会批准上市,注册资本6.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自产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出口、电子产品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澄星股份投资者索赔,符合上述条件投资者可通过该博客参加。值得注意的是,澄星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已过大半,仅剩一年左右时间窗口主张索赔。但由于证券索赔周期较长,程序繁杂,建议投资者早日主张,避免错过最佳索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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