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创业者在签立加盟合同之前,应深入了解合同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同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同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
换句话说,创业者应睁大眼睛看清楚合同内容,如有侵犯自身权益,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
如果遇到下方类似的案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退还加盟费用。
虚假宣传被骗加盟案例:
今年8月,林某在今日头条上看到某快餐的招商宣传广告。广告做得很专业,一下就吸引了林某,于是林某就在官网上留言。随后该公司销售部谢联系上我,他说公司刚好有个直营扶持的活动,只要在8月20日之前签订合同就可以享受直营扶持政策,而且某快餐加盟费还有优惠,他还让林某连夜买飞机票过去,说是公司报销来回路费以及吃住的费用。
8月15日,林某来到该快餐加盟店北京总部。谢经理给林某试吃了快餐店内产品,感觉口味挺好。谢经理说一份饭的料包成本也就6毛到9毛之间,1KG料包成本也就18元左右,林某问他还有别的料包吗?他说没有。8月17日正式签订合同,交了57800元加盟费,公司开出正规发票。
回家后不久公司就派选址的李老师过来帮忙选址、装修,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之后,公司通过中通、圆通、德邦等快递给林某寄来六眼灶台、一个小的不锈钢桌台、一个果汁机、一个收银机、两个围裙、一个授权书、两个量杯、几个小旗,质量都不好。到了进料的时候,公司给林某的报价单让他非常诧异,料包翻了好几倍。林某咨询了其他快餐店的加盟商,他们都说公司的料包根本没有利润,而且口味也和试吃的口味不一样。林某联系售后客服协商料包价格,她说价格都是统一的,可当初加盟的时候说的不是这个价格。最终发现公司和林某签得也不是加盟合同。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林某要求退还加盟费用,可一直遭到他们拒绝。
案件处理结果:
经查询,北京某餐饮服务公司及其注册的某商标,并未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备案,其经营行为涉嫌违规。
律师提醒: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