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发布日期:2020-12-12 作者:
王宇航律师
证据应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提交,否则可能会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法院保全证据都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前提出,否则将分别承担不予调查、不予保全和举证不能的后果。
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限因提出新的证据被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要负担对方当事人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损失。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
打官司应防范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
»
广告发布举证义务之法律风险防范案例
»
打官司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有什么后果?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劳动合同法实务四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之劳动合同法实务五
»
法院判例相关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纠纷法律指引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