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婚冷静期的浅析
发布日期:2020-12-02    作者:杨谦律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但如今新婚姻法规定两人离婚前必须度过离婚“冷静期”,很多地方也已经开始把“冷静期”作为一项离婚的前置程序。而离婚“冷静期”一般为3到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有一方去起诉离婚,那么法庭不会立即开审,一般会等3到6个月后再开审,如果这时候还是坚持离婚,法庭才会开始审查双方是否达到离婚条件。

度过了冷静期还坚持离婚的,也不一定就能离婚成功,以下4种情况是不允许离婚的: 
        1、双方分居未达到两年时间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一年之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双方感情未破裂的 
        4、军婚,如果没有经过军人同意,配偶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