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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及交易风险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方乐律师
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小产权房有明确的法律概念规定,主要是在实践中慢慢约定俗成的一种房产概念,主要是集体土地上建设的自住房屋或者其他房屋。那么大家知道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及交易风险是什么吗?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以案说法——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及交易风险是什么  案情介绍:
  A某与B某在2013年4月15日签订了《合资合作建房协议书》,约定A某负责兴建,B某合资购买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一套住房,面积共74.95平方米,房款为170000元,并约定在2014年9月30日交楼。
  协议签订后,A某按合同向B某付清了购房款,后B某未向A某交付房屋,A某多次催促,B某百般理由推搪。A某无奈,遂一纸诉状将曾某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资合作建房协议书》,请求判令B某向A某返还购房款170000元。
  案例分析:
  法律规定禁止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禁止农村集体土地在村集体之外进行流转。郑某与曾某所签订的《村民规划用地转让协议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郑某与曾某在签订《村民规划用地转让协议书》时均应知道涉案的土地使用权是禁止转让和买卖的,双方对该协议书的无效均有过错,应分别承担50%的过错。因此,对于郑某所主张的该项利息损失,应由郑某与曾某按50%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买卖小产权房,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具体视合同相对方身份而定。基本原则为: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不同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而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未经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并进行交易的小产权房,通常先由行政部门认定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该买卖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无效后,买受人有腾房的义务,出卖人有返还房款的义务;买受人请求赔偿翻建或新建等成本的,法院结合各方当事人过错程度予以确定赔偿范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小产权房买卖效力及交易风险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小产权房主要以合同无效为原则,这样就会面临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等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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