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可以,只要宅基地证还在长辈名下,其中一个继承人即使已经与经济社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也代表拆迁权益就全由其享有,其他继承人仍有份继承。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遗嘱继承纠纷,对于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本院评析如下:(一)关于位于广州市黄埔区××8号的房屋能否作为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涉案房屋系李爷爷与钟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李爷爷、钟奶奶均已死亡,涉案房屋依法应作为李爷爷、钟奶奶的遗产继承。虽然李2与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已就涉案房屋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该房屋尚未拆除,附着于该房屋上的财产权利并未消失,仍然可以继承,故李5等人主张涉案房屋已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