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申请评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受伤情况千差万别。伤残等级是确定索赔标准的重要因素,受伤人员都能不能评得上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是伤者理应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便于伤者自我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提供以下资料供参考。
1、颅脑损伤:通常情况下,没开颅的伤残级别最多为10级,开颅的情况可能会评到9级。但如果有严重精神症状,经鉴定证实的除外。
2、面部骨折:有面瘫或者鼻漏的有可能评到伤残级别,否则难以评到伤残级别。
3、锁骨骨折:较为严重并有钢板的可能会鉴定的伤残级别为10级,不然很难评到级别。
4、内脏损伤:内脏部分受伤,修补或切除有级别,没有修补或切除无级别。
5、腰椎骨折: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才有级别,如果上有钢板的通常可以评到10级或者以上伤残。
6、盆骨骨折:没上钢板,男性和已生育女性一般没有伤残级别,未生育女性通常可以评到伤残级别。
7、手脚四肢骨折:粉碎性骨折且装有钢板的通常可以评到10级伤残,伤及关节骨折的,可能评到9级伤残,关节骨折为线性骨折的一般可以评到10级伤残。需要注意的是,四肢骨折上钢板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评到伤残级别,取下钢板或则通常没级别。
8、肋骨骨折:须有4根以上肋骨骨折才能评到伤残级别。
9、脚趾大拇指缺失通常可以评到伤残级别,其它单缺一指无级别。
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不可能将每一种可评上残的受伤情况都写上去),实践中有一部分根据伤情实际情况参照规定进行评定,故以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伤情也可以评上伤残等级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