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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10-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保险理赔】对于骗保如何处罚?

  关于保险的免责条款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及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设定一些不予赔付的情形,这些条款都在被告知投保人后,对投保人产生不予理赔的法律后果。主要的免责条款包括十几个项目,保单都会有详细记载,我在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险运动及作业以及战争等因素。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明确的告知及说明提示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够证明已经尽到说明即告知义务的,免责条款将视被视为无效条款,不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另外,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以及骗保行为也是不能够得到赔偿的, 同时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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