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赠房屋本欢喜,奈何一波三折难过户
2006年王晓雨的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王晓雨和其父母共同所有。后来王晓雨的父母协议离婚,因当时该房产有贷款尚未还清,考虑到家里的实际情况三人决定等房子贷款还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所以父母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大家就没再关心这个问题,房屋一直登记在王晓雨和其父母名下。但是直到2018年王晓雨准备去过户时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原来王晓雨的父亲兄妹四人,王晓雨的爷爷早在90年代就去世了,王晓雨的父亲于2012年去世,但王晓雨的奶奶却于2017年才去世。等到王晓雨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才被告知,因为王晓雨的奶奶晚于其父亲去世,涉及继承问题,所以需要王晓雨的姑姑们协助办理。王晓雨觉得也不是件麻烦事,和姑姑的感情平时也不错,可是姑姑们的反应却让王晓雨大失所望,姑姑们都不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反而表示,对该套房产他们也享有代位继承的份额。因为不想把关系搞的太僵,王晓雨决定给每位姑姑几万块钱让她们协助办理过户,但是姑姑却觉得给的金额太少了。
准确地抓住2个关键点
万般无奈的王晓雨找到了律师,当时王晓雨手上的证据只有三人共同共有该套房产的权属证明。因为当时父母离婚匆忙,加上离婚的时间也比较长了,父母离婚协议签订的内容,连王晓雨的母亲都记不太清了,当时他们确实约定该房产由王晓雨一人所有,但是否写到离婚协议里记不得了。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明白这份离婚协议的内容很重要,于是亲自前往民政部门调取当年王晓雨父母的离婚协议。调取后发现确实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产由王晓雨一人所有。
掌握了关键证据后,谢保平律师认为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也是很关键,根据本案的案情、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与法院的沟通,由王晓雨的母亲作为原告,王晓雨作为第三人,能够比较准确快速的处理这个问题。
庭审中,谢保平律师充分发表了自己的代理意见,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被继承人王晓雨的父亲去世前已经对财产进行处分,王晓雨的母亲也不同意变更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内容,根据法律规定,该套房产全部权益应该归王晓雨一人所有,三被告主张对该房屋中王晓雨父亲的份额享有代位继承权,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三被告在该判决生效10日内协助王晓雨的母亲将该套房产产权中属于王晓雨父亲的份额变更登记至王晓雨的名下。
拿到判决后的王晓雨非常感谢谢保平律师的付出以及专业的法律意见,最终自己没有给姑姑们一分钱就成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申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部分情节有改动,文中当事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