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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措施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10-14    作者:单义律师
目前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措施有哪些  1、追责:诈骗问题严重地区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部际联席会议上指出,今后,凡是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要倒查电信企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企业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公安:将电信网络诈骗案立为刑事案件
  《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3、网络:清理整顿QQ群、微信群等网络空间
  郭声琨强调,要严格落实互联网领域整治措施,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督促互联网企业对搜索引擎、QQ群、微信群等网络空间进行清理整顿,切断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的渠道。
  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电信:电信企业为同一用户限办5张卡
  电信企业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卡。
  4、银行:在同一银行开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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