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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好,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
发布日期:2020-10-11    作者:庄荣华律师

一般来说女性对于子女的感情要更深,比较怀胎十月才生下来的骨肉。但是感情深并不能够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更实质的条件才行。女方条件差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条件差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得有稳定的收入,最好能证明孩子跟着对方对孩子成长不好,比如对方有嗜酒、赌博、吸毒、家庭暴力或收入不稳定等理由。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抚养孩子,你想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抚养权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抚养权争取办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2018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诉讼中快速调解离婚】
  我方南京无房获取5岁抚养权 
       【秦淮离婚案件2018-1-8结案】 
       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经济问题,孩子抚养问题以及其他感情问题,女方无奈委托南京离婚房产律师代理此案。 
       承办法官:俞向东法官。 
       立案时间2017-11月29,结案时间为2018-1-8 
       本案自立案起不到二个月左右全部结束! 
       案件结果: 
       一、双方离婚 ; 
       二、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律师点评: 
       在每年处理的大量离婚诉讼中,律师经常会在诉讼过程中促成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并且尽可能的保护我方当事人的抚养权利益以及财产利益。 
       本案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律师代理在一次开庭的过程中:1、实现了快速离婚、2、实现了孩子抚养权的争取。 
       女方在南京地区无房,同时孩子之前一直都是由男方父母在抚养,孩子现在也在男方家,因此诉讼过程中抚养权就是唯一的争议焦点。 
       调解技巧和调解策略在离婚诉讼案件具有巨大的机会优势和诉讼战略意义,再没有如同离婚案件的其他诉讼业务能够充分展示律师的调解作用!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104民初号 
       原告:A,女,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B,男,住南京市秦淮区。 
       本院于2017年11月2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自2018年2月起每月15日前给付女儿C抚养费600元。 
       三、被告B每年探视女儿C两次(具体时间双方另行商定,初定为寒、暑假期间)。 
       四、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债权、债务。 
       五、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为12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8-1-8 
       淡定看人生,宁静做自我。人生充满变数,定力如何,直接影响到人生的走向。所谓定力,就是对自己的控制力。定力好的人,谨言慎行,不随波逐流,不放纵欲望,有所为,有所不为。因而常不被情绪左右,淡看名利得失,宁静做自我,从容过生活。淡了,静了,你的生活才会听你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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