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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0-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口腔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首先要在平时教导科室人员遵守医院科室规章制度,对待病人严谨认真,积极沟通,详尽的交代病情,认真的填写各项医疗文书,采取各项措施严防事故与纠纷的发生。

  (2)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科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尽量科内解决,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与纠纷最小化。

  (3)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医生应首先通知科室主任到场,若科室主任无法到位的,应由科内选派资质较深的医生陪同当事医生一同解决,科室应有专门适合谈话的房间与患者进行交流,科主任或资质较老医生应首先安抚病人情绪,详实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对当事医生以及患者均要询问).倾听患者意见,并对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介绍,此时患者若能理解接受,请当事医生道歉后,医疗纠纷解决。(此类纠纷适合于1类纠纷)

  (4)发生医疗纠纷后,科主任再与当事医生沟通后,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可对其进行安抚,并对已经发生的极轻微的损害进行补救,若患者同意补救并积极配合,医疗纠纷解决(此类纠纷适合于2类纠纷)

  (5)发生医疗纠纷后,科主任及时汇报医务科,应由科主任陪同医务科一同调查纠纷的原因,当事医生写出书面材料,由医务科与患者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若患者同意方案,医疗纠纷解决(此类纠纷适合于3类纠纷)

  (6)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医生提供书面材料,患者提供书面材料,报送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向主管院长进行汇报,由主管院长提出解决方案,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若患者同意方案,医疗纠纷解决。(此类纠纷适合于4类纠纷)

  (7)遇到患者直接起诉到法院的,科室应选派专人出庭。

  (8)遇到科室无任何责任而无理取闹,敲诈勒索的患者,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并积极报警处理,同时准备与患者有关的病历资料,原始影像,手术过程中病人的生命体征记录等。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3, 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三、调解解决医疗纠纷时注意事项

  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 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二,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及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如果医院方面不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且隐瞒和掩盖真实真相,既不解释病人及其家属提出问题,也不提出解决方案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的话,病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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