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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08-24    作者:杜红涛律师
刚满18岁的萌萌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大学。入学后独来独往,很少与人交谈,男性辅导员与她谈心时,萌萌被吓得说不出话来,她的异样引起辅导员的注意。之后,辅导员帮萌萌预约了学校的心理健康辅导老师。在辅导员和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关心下,萌萌敞开心扉,哭着说出埋藏在心里的秘密,原来小学时她曾被邻居性侵,妈妈并未发现这件事,年幼的她也不敢说出去。

解析: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萌萌遭受邻居性侵害虽然是在小学时期,但是依照从18周岁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萌萌此时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案件中,受害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不懂该行为的危害性,有的甚至是熟人、亲戚作案,受害人被威胁后不敢告诉父母,也不知道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了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后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有力地震慑那些心怀不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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