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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基础复习:股东的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
发布日期:2020-08-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A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4)股东持有10%以上表决权

  注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应直接诉讼),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提请公司破产),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提请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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