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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下行政复议应当受理?
发布日期:2020-08-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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