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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夫妻共有房屋的,能否拍卖配偶的财产份额?
发布日期:2020-08-20    作者:张梅律师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有权查封夫妻共有房屋但拍卖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并保护其配偶相关权益:
        一、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夫妻共有房屋但应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的,该配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二、配偶可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协议分割财产或提出析产诉讼。配偶提出析产诉讼的,法院应中止执行;配偶协议分割财产的,不得对抗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应享有部分的执行。
        三、法院执行夫妻共有房屋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而不得执行其配偶应得的财产份额。若夫妻未约定共有房屋份额,亦未能提供购买该房屋出资额的相关证据,应视为等额享有,法院可以处置该房屋50%的份额并应保障配偶的优先购买权。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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