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罚金的缴纳方法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8-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一次或分期缴纳,一次缴纳是惯例,分期缴纳是例外。
2、强制缴纳,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都可以缴纳。
4、减少或免除缴纳,即对犯罪人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由犯罪分子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可以根据其遭受灾祸的轻重情况,裁定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缴纳全部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