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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次充好”指什么?
发布日期:2020-0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 新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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