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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胁迫结婚 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发布日期:2020-07-30    作者:杜红涛律师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婚姻请求撤销起算时间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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